其实美国总统选举体制一直存在不少问题,只是因为之前的总统选举中从未出现过候选人支持率如此接近的局面,所以这些问题并不显得那么突出。但连续两届大选——布什与戈尔、布什与克里——双方在选举中实力异常接近,胜负仅在一线之间,所以选举中的各种问题才暴露无遗。
怪象1:最多人选的 未必就当选
解读:
当选者得票比落选者者少的情况,在美国历史上至少出现了17次,美国的总统并不是由选民直接选出。
在美国总统大选中,获得选民票数多的人,不一定就能当选为总统。因为,谁能当选为美国总统,不仅取决于他所获得的选民票数,而取决于他能赢得的选举人票。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源就在于美国选举制度中最受争议的“选举人团”和“赢者通吃”的制度。
本届总统大选一共产生538张选举人票,总统候选人只要获得270张选举人票以上即可当选。产生的538张选举人票其构成为:美国50个州,不论人口多少,每个州都有2票“保底”;首都华盛顿特区不是州,但也有三票;这样加起来总共103张票;这些“保底”的票加起来占了总数的两成。剩下436张票,则按每州的人口分配,大约每60万人便有一张选举人票。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普选票少于竞争对手,但却因得到的选举人票多而当选。
就因为实行的是简单多数制的选举人制度,只要在一个州赢得简单多数,就可囊括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因此不必取得50%以上的选民支持即可当选总统。美国历史上曾出现过17次当选总统得票反而比落选者少的案例,而其中有一部分最后是由最高法院裁决最终当选的。
虽然大部分美国公民更愿意直接选举总统,而不是在选举人制度下进行间接选举,但要改变实行了200多年的选举制度,仍是困难重重。
历史先例
共和党多次勉强上台
获得多数选民票的一方,并未获得多数选举人票,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可举以下三个具体例子:
——1876年,共和党候选人拉瑟福特·海斯得了不到48%的选民票,但他得到185张选举人票。与此同时,他的对手——民主党候选人萨缪尔·提尔登得到接近51%的选民票,但选举人票数比海斯少一张。结果,海斯以一票优势当选总统。
——1888年,共和党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得到不到48%的选民票。但他得到的选举人票有233张,占58%。哈里森的对手——民主党候选人格罗夫·克里夫兰获得选民票虽然更多,但获得的选举人票只有168张。结果,克里夫兰输给了哈里森。
——2000年,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得的选民票比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少50万张,但布什得到的选举人票比戈尔多4张。其中,只要佛罗里达州的500多名选民改变投票,当选的就可能是戈尔。
怪象2:最古怪搭配——布什+爱德华兹
解读:
如果两名候选人都得不到半数票以上,总统及副总统将由参众两院分别选出。出于平衡利益考虑,很可能会出现两党候选人齐齐住进白宫的局面。
鉴于4年前上届大选的选票争议和本届大选的竞争激烈程度,《观察家报》曾预测11月2日投票后出现“僵局”的情景:假如双方在少数几个州内所获选票结果极其接近而再次发生争议,那么随后100天内将由法律专家们来决定美国未来命运。
假如双方所获得的选举人票都不足法定的270票,下届总统将由众议院定夺,副总统则由参议院选出。鉴于众议院可能仍由共和党控制的形势,下届总统可能依然是布什。假设参议院被民主党掌控,可以想象他们可能选出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约翰·爱德华兹担任共和党总统布什的搭档。出现这种情景——按《观察家报》的说法——可算是“稀奇古怪”。
怪象3:大州的影响力不如小州
解读:
各州对大选的影响力并不决定于人口。拿10个小州的选票,比拿5个大州的选票更划得来;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小州的选票可能一票定输赢。
美国大选采取的“间接选举”,先是选民在州内投票,然后再由各州按人口分配的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投票选出新总统。
小州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
有意思的是,这种选举制度并不意味着人口大州就是候选人获胜的保险箱,往往只分到两三张选举人票的小州能在选举中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
美国三个人口最多的州,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纽约,一共有3800万多名注册选民,是选举人票最集中的地方,想逐鹿白宫,克里和布什至少要拿到这三大选区中一半的选票。
布什当年依靠小州赢戈尔
从总统大选史上看,自从1988以来,人口大州对决定选战的结果上并没有什么最终影响力。情况往往是这样,民主党赢得加州和纽约,而共和党则牢牢守住自己的“大本营”德克萨斯。
民主党人在加州受欢迎的程度就像共和党人在德州更吃香一样,这两州的选民的党派倾向比较明确。但是仅凭几个忠诚的州并不足以坐上总统宝座。比如,2000年大选时,虽然戈尔拿下了加州,却不能一鼓作气赢得加州的近邻内华达州。如果能添上内华达的4张选举人票,戈尔早已在总统角逐战中稳操胜券了。
因此,在选票极其接近的情况下,中小州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比如,2000年布什与戈尔之战中,新墨西哥、俄勒冈、爱荷华、新罕布什尔等小州,虽然只对候选人的总票数起到微小的改变,但是,布什当年就是靠赢得中小州的选举人票取胜的。
选举人票制度优待了小州
美国的选举人制度实际上是照顾小州的利益:无论人口怎样少,两张“保底”的选举人票总是有的。因此,小州在影响选情的比例上比大州有了无形的优势。比如,怀俄明州的选民总数只有213000,却分得了3张选举人票。而加州1100万的人口几乎是怀俄明的50倍,但其分到的54张选举人票也不过是怀俄明的18倍罢了。
四年前的大选中,布什赢得了26个人口少于400万的小州,稳稳将171张选举人票收入囊中;而戈尔只拿下14个小州,只得了89张票,因此在决定性的选举人票计算中相当吃亏。
怪象4:投票的人不相信投票结果
解读:
仅六成美国选民相信计票结果,选民群体对点票结果的信任度,从高到低依次为:共和党>城市居民>年轻人>民主党>黑人
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安嫩伯格全国大选调查所11月1日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表明,只有62%的美国登记选民相信,他们的选票能够在2日总统选举中得到准确统计。
嫩伯格全国大选调查所政治事务负责人亚当·克莱默说:“这些(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如果政府按照民主方式(计票),就应该相信计票(结果)是准确的,并且坚信人民将接受它(计票结果)。”
调查结果发现,支持布什连任的选民比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的支持者更相信选票能够得到准确统计。79%布什的选民对选票得到统计表示“非常自信”,而克里的支持者中拥有这份自信心的仅占48%。
调查结果还发现,黑人选民是持怀疑态度最强烈的选民群体之一,只有40%的黑人选民表示,他们的选票将得到准确统计。年龄在18至29岁的选民中,53%的人对选票将得到准确统计非常自信,而56%的城市选民和犹豫不决的选民相信计票制度。
怪象5:选票还分“上中下三等”
解读:
如果你经常搬家,或者是未登记选民,就只能投临时票,即相当于“二等选票”,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票是否被计算在内。
今年的美国大选启用了临时投票制(provisional ballot),以确保注册选民的投票权。但是这种临时投票制却在2日的投票中引起争议。
在200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投票中,佛罗里达州的选民名单出现错误,数千名注册选民的选票被作废。为防止这种情况再度发生,美国国会2002年决定在今年美国总统选举投票中使用临时投票制。
根据临时投票制的规定,如果参加总统选举投票者的名字不在选民名单之上,投票者将用临时选票投票。选举机构随后对投票者的身份进行审核,如果确定是注册选民,投票者的临时选票将被计为有效票,否则就作废。
此外,选民的地址问题也促成了临时投票制的施行。美国人经常搬家,他们往往在原籍注册,而在目前居住地投票。为防止选民在多个地区进行注册和投票,更多地取决于选民自己的诚实。新注册的选民必须提供一个优先的住址,如果迁往其他州,选举官员会把原来的信息剔除掉。不过,选举官员是通过美国邮政系统的地址变更记录来进行核实的,因此这不能防止同时在两个地区都拥有住房的选民进行重复注册或遗漏的情况发生。
由于国会没有对临时选票评估机制作出具体规定,美国各州采用的临时选票评估标准各不相同。“从某种意义上说,临时选票是二等选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律学教授斯潘塞·奥弗顿说,“你可以用临时选票投票,但是不知道选举官员是否会把它计算在内。”
怪象6:双方有33次机会打成平手
解读:
由于游离州的存在,使得总统候选人的票数可能出现“半斤八两”,到时由议院决定好呢,还是抽签好呢?
美国大选一共有538张选举人票,一些专家通过分析认为,以本届美国大选为例,若按10个“战场州”计算,大选可能的结果有1024种,其中有17种情况为布什和克里各得269张“选举人”票,两人平手的几率不算少。而《华盛顿邮报》在选前按11个“战场州”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两人各得269张“选举人”票的情况高达33种。
当选举人票数相同
由于美国总统大选采取“选举人制度”,如果布什和克里各获得269张选举人票,或是在选举人票上打成平手,双方还都有回旋的余地。
在大选结束的6周内,民主和共和两党仍有时间说服各州选举人改变投票意向。但根据过去的经验,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上只有100多名选举人违反常规不按照普选结果投票。根据规定,各州选举人必须于12月13日在州政府所在地集会,届时如果布什和克里双方票数仍为平手,则将交由美国众议院选出总统,美国参议院选出副总统。
美国众议院50个州代表团各拥有1票,获得26票以上方可正式获选为美国总统。目前共和党在30个州的代表团中人数过半,而民主党在15个州代表团中人数过半,其余各州两党人数相等。如总统大选最后结果最终由众议院决定,布什则可成功连任。
当普选票数相同
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但是如果万一布什和克里在某一州的普选所获票数完全相同,那么根据美国的选举制度,布什和克里将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决定该州的选举人票将归谁所有。€
怪象7:大象“变节”投票给驴
解读:
美国大选分为预选和终选。在大选日(如今年的11月2日),选民实际上是把票投给支持某位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但如果选举人在最后关头变卦,在选举人投票日当天,不按选民意愿投票,国会和选民也奈何不了他。
除了“赢者通吃”外,美国选举人票制度还存在一个严重的缺陷:由选民推举的“选举人”不按选民意愿投票,从而出现几张“选举人票”甚至一张“选举人票”就彻底改写大选结果的情况。
很多选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直接选举总统,但严格来讲并非如此。在大选日,选民实际上是把票投给支持某位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选举人”的产生遵循“赢者通吃”的原则,例如,如果布什在西弗吉尼亚州得票超过克里,那么该州5名“选举人”则全部由事先确定的共和党支持者出任,他们将在12月和其他“选举人”一起正式选出总统。如果西弗吉尼亚的选举出现这种情况,从理论上讲,布什应该获得该州全部5张选举人票,但实际上却不一定如此,因为联邦法律和该州法律都没有规定该州“选举人”必须按选民意愿投票。
事实上,今年该州的共和党“选举人”之一、南查尔斯顿市市长罗布就曾对媒体表示,如果布什在该州获胜,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按选民意愿投布什一票。他说,他敬佩老布什,但反对现任总统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和大幅减税,同时作为一名越战老兵,他对布什阵营攻击克里的越战记录也很反感。假设布什和克里得到的选举人票各为269张,那么布什如果少了罗布的一张票就有可能输掉大选。
美国的选举制度居然允许这种情况出现,许多人可能都感到难以置信,但事实上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因为联邦法律并未要求“选举人”必须按选民意愿投票。据报道,全美50个州里也只有26个州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选举人”不能自作主张,其它州的“选举人”却不受约束,从理论上讲他们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或弃权而不会面临任何法律后果。
即使在上述26个州,“选举人”往往仍可违反他们所属政党的意愿投票而不会被撤换。有些州仅仅课以微乎其微的罚款作为惩处,在另一些州则按单纯轻罪至四级重罪不等的刑事罪行进行起诉。而这些不足以对“选举人”产生震慑效果。
虽然历史上各州“选举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按选民意愿投了票,但所谓“不忠选举人”也时有出现。据有关统计,自“选举人”制度实施以来,共出现过156名“不忠选举人”,仅自1948年以来就有8名“不忠候选人”。还有在2000年的选举中,来自华盛顿特区的“选举人”芭芭拉·莱特西蒙斯本应将她的两张票投给戈尔及其竞选伙伴利伯曼,但她投了弃权票,理由是为了抗议特区受联邦政府管辖的“殖民地位”。
因此,如果出现两方候选人所得选举人票扯平,或者差距很小,那么其中一方很有可能说服一个或几个原本承诺支持对手的“选举人”改变主意而投自己的票,最终改变总统选举的结果。果真如此,那么美国国内要求改革选举制度的呼声必然会越来越高。
《信息时报》200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