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频道
运 河
新 华
泊 头
任 丘
黄 骅
河 间
沧 县
青 县
献 县
东 光
海 兴
盐 山
肃 宁
南 皮
吴 桥
孟 村
新闻导读
政务信息
招商引资
明星企业
沧州文化
沧州吃住行
沧州土特产


我市对市区宠物进行专项治理


  

昨日,市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市区宠物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从6月3日起,市区的宠物交易市场在防治非典期间一律休市,由辖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从6月3日至6月9日,养犬者继续到辖区公安派出所补办饲养许可证和犬牌,每只犬交注册费200元;从6月10日起办理犬证者,视为逾期办理,收取500元注册费。

通知强调,对户外犬只一律进行收缴、捕杀。立即成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公安执勤、治安巡逻、市容城管、畜牧、卫生等部门参加的收缴、捕杀队伍,每天早晨5:00-7:30、下午6:00-8:00进行巡逻,收缴、捕杀户外犬只。收缴、捕杀人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被犬咬伤等人身安全问题。

通知要求,新华、运河两区负责解决捕杀犬只的掩埋地点,两区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消毒工作,市建设部门负责捕杀犬只的深埋处理。

通知积极鼓励群众对无证养犬和户外留犬者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举报一例予以100元奖励。

举报电话如下:

新华区

南大街办事处3041138

道东办事处3061095

东环办事处7933765

车站办事处3045439

建北办事处3041606

小赵庄乡3041611

运河区

南湖办事处3024480

西环办事处2028345

市场办事处2109656

南环办事处2024580

南陈屯乡政府2023671

水月寺办事处3024045

公园办事处2029425

小王庄镇政府2023781

  精彩专题推荐
  相关站点

联系电话:010-68990052E-mail:difang@china.org.cn
版权所有沧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